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
一、编制说明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是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税源监控、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同类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重点税源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依法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未列入权责事项表的,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应根据党中央部署要求、“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全面正确履行相关职责。
(三)未按权责事项表正确履职并产生追责情形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要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落实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或工作规范,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根据立法变化、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由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按规定程序相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
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旨在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6-12366)。
二、权责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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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涉及科室(供参考,不对外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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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管执法 |
081800 |
纳税人税收风险分析及组织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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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责事项 |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二、主要任务(五)优化税务组织体系 省级税务局重点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及税收风险分析推送等方面职责。市级、县级税务局重点加强税源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
一、相关程序 1.风险分析。省、市税务机关研究建立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并运用指标和模型,对涉税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识别,形成税收风险应对任务。 2.风险推送。省、市税务机关扎口管理本系统税收风险应对任务,并统筹组织开展应对。 3.风险应对。省、市、县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风险和信用状况依法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4.反馈考核。省、市、县税务机关对税收风险应对结果进行跟踪指导。 二、工作要求 1.充分归集和运用内外部涉税信息,夯实税收风险分析的数据基础。 2.持续优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 3.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共享信息进行税收风险分析。 4.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监督措施 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过程监控和风险应对效果评价结果的应用,完善管理措施,提出政策调整建议,实现持续改进。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3.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5.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第一税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