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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1-18 17:04: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

事项类别

用途

电话号码

接听时间

政府信息公开

接受申请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和政府信息公开建议。

0759-5566286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纳税服务投诉

接受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税务机关进行的投诉。

0759-12366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纳税咨询

解答纳税人关于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纳税程序以及社会保险费和税务机关管辖的非税收入征管有关问题(税收策划、社会性涉税考试辅导、涉税学术研究、探讨等不在受理范围)。

0759-12366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接受举报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

0759-12366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接受本级税务局党委管理的党员、党组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0759-5575048

工作日 08:30-12:00  14:30-17:30

 

受理行政复议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受理行政复议部门电话:12366

受理行政复议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7号

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受理行政诉讼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受理行政诉讼部门电话:0759-8219928

    受理行政诉讼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绿华路38号

    期限: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