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458户次用人单位共缴纳537.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
2022年1月4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458户次用人单位共缴纳537.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