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下半年 (截至12月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0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 (试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下半年 (截至12月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