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市局税收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强化制约监督,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杜绝违规欠税、缓税、收“过头税”、税收混库、违规调库、转引税款、虚增收入。全县税务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不断推进征管改革创新,做好收入规划,规范税种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费宣传,着力提高收入质量。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减免税、缓缴税款审批,严禁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缴税款。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政策落地,特别是鼓励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发展,使纳税人权益受到保障。
三是保障纳税人享受个税改革红利。通过办税服务厅、户外广告宣传屏等渠道发布政策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以“互联网+”提速税宣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主动向纳税人推送个税改革新政策。主动送政策上门,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辅导。累计组织针对扣缴义务人的集中培训32场,培训1636人次。多措并举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释放。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经过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
二是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及上级部门部署,于2018年5月份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共清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清理结果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把税务系统发展规划、征管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确保决策内容依法有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工作规则》,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予以完善。
二是完善领导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合并后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总揽和监督全局依法治税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着力缩短办税时间:(1)以“一厅通办”实现。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专厅于7月30日正式对外办公,办税服务区共设置了“综合业务、文书受理、房地产交易”三类共23个窗口,可受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证明办理、社保费管理七大类共635项涉税事项,其中“最多跑一次”清单囊括7大类547项,得到广大纳税人的好评;(2)以“套餐式服务”加速。新办纳税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一次性申请后,税务机关进行集中性处理、反馈及后续办理;(3)以“一机双界面”助推。要求每一位前台工作人员均能熟练办理原国、地税业务,加速原国、地税业务融合,稳步推进综合业务窗口实现“一窗通办原国地税业务”;(4)以“局领导值班制”保障。实行工作日领导值班制,在办税服务厅及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二是规范税收行政执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其裁量基准,不断提升税收工作管理法治化水平,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依法大力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有序开展各类检查,推进行业和区域税收专项治理,同时继续保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严防涉税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暴力执法,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完善岗责体系,结合税务机构改革的影响,继续梳理局内各部门的岗责体系,使各项业务流程更加符合当今形势的要求。
二是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通过内控、督审、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事前事中风险防控预警、事后监督检查、事后问责的机制。用好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平台,每日进行过错清册查询,及时发现过错提示;切实做好“三定”后对口部门与内控岗的调整,确保顺利接收上级主责部门推送的疑点数据,迅速开展核查整改并在期限前进行情况反馈。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充分发挥内审工作“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预防腐败”的职能。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形成多种反馈方式,在税务网站上公开各类咨询、举报电话,建立和维持“税企交流群”等微信新媒体反馈渠道。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纳税人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突出问题。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每月安排局领导接访日,设置信访工作接待室,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和重审案件办理。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办法,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审议机制,促进管理、执法、服务行为规范,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按照规定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
三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一把手”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制和初信初访处理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日常工作、部门职责,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健全服务投诉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推进政策法规的公开,多措并举宣传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推进纳税服务的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纳税人需求,强化办税服务厅导税和电话咨询服务,抓好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推进税收征管的公开,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公开废止和失效文件清单;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媒体网络为载体,通过县税务局网站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扩大公众参与,提升信息公开便捷性。
二是大力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强化与财政、人社、国土等多个部门的涉税信息分享、交换、协作,让“大数据”为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撑。
三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通过大堂和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栏、公告栏、阅览架等途径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建设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定期定额核定情况”、“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等多个模块的内容;拓宽各种信息公开的渠道,包括新媒体、培训班、宣讲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建立微信“税企交流群”等,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通过组织学习辅导、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整改等方式方法,统一和提升思想认识,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做到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和条件变化,树立法治思维,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对待纳税人诉求。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网络普法课程的学习,推进学法日常化,必修课程达到40学分,全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县税务系统现有一名公职律师,同时外聘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培养锻炼公职律师的办案能力。
二是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强化面向纳税人的政策辅导,举办便民集市活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班、“两会代表委员话春风”、“问需求 优服务”纳税人座谈会以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调研大走访等形式多样培训活动,2018年举办纳税人业务培训17场,共3710人次参加。对纳税人采取守信激励等相关措施,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使其充分享受融资贷款便利。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制定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定期集中学习法律。
二是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期间,为稳定干部队伍,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累计282人次,实现了“三个全覆盖”“三个重点谈”,有效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切实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管理,认真做好考试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我局共有3人参加考试,通过率为100%,通过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
三是强化法治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大对我局税收执法人员尤其是征收一线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地学法、遵法、守法,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和麻痹心理,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引起的执法风险。落实好常规培训工作,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实现法治税务的有效实施。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行顺畅,落实到位。
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2019年,广宁县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向高质量发展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