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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参与广宁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评估工作备案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2 08:54: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肇庆市广宁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的通告》和《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6号)的相关规定,经对申请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核实,我局确认2026年度参与广宁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评估工作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同致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3 .广东天一资产价格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广东京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广东万联达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6 .广东衡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广东衡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测绘有限公司

8 .肇庆永正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 .广东三瑞资产土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0.深圳市财通资产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11.广东恒邦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2.广东鸿泰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3.深圳市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14.广东天宇公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15.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16.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7.广东明科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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