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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7 11:10: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冯德坚,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223180154;

持证人:冯肇新,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22318018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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