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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0:57:33来源: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主责主业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纳入年度学法计划,将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规章等列入学习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学习制度,2023年区税务局进行了2次专题法治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党委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群团促学“四学联动”机制。通过“个人+集中”“线上+线下”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税务局坚定不移落实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

二、健全税务部门职能体系,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牢固树立组织收入大局观,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守财经纪律、确保收入质量。积极贯彻落实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落细落实税源培植巩固,共建税收共治体系。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区税务局立足税费征管实际,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结合辖区内税源分布、税收行业、征管资源状况、纳税信用等级以及风险管理等情况,发挥区税务局无税务分局“扁平化”特点,完善管户分类分级架构和标准。按照“全、准、简”的目标全面梳理税费征管事项,对自主办理事项、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及咨询辅导与权益服务5大类服务事项依据征管职责进行科学划分,通过“清单管事、任务驱动、随机分配”的方式开展税费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职责划分。根据市税务局复杂事项处理专业团队管理规则,组建复杂事项处理专业团队,优化专业团队的职能配置。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禁自行将目录外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畴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做好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二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现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零跑动率达100%、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中即办事项占比100%、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率100%。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税务部门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23年,区税务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对以往年度税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政策措施清理、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专项工作,并报送清理结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认真贯彻依法决策制度

区税务局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区税务局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

(二)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区税务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按照重大税务案件的标准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2023年区税务局依法审理1起重大税务案件。

五、健全税务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7大项执法公示项目依法、依规、依时公开。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征收管理中,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广东省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的规定。三是严格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列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的税收执法事项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的规定,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3年办理1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

(二)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

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创新开展“首违不罚”说服教育,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首违不罚”事项告知提醒、出具《税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教育引导,实现和谐税企关系,提升纳税遵从度的目标。2023年辖区内428户次纳税人享受税务总局第一批、第二批清单事项的“首违不罚”政策,不予处罚金额1.78万元。

(三)建立与司法部门涉税联动机制

参照市税务局《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关于司法拍卖房产涉税事项执行联动备忘录》的规定,对执行相关破产涉税问题,与四会市人民法院建立破产程序涉税问题联动机制,就债税款权申报、清算企业管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与四会市人民法院建立司法拍卖房产涉税联动机制,在司法拍卖房产询价、税款预估、申报缴税等方面进行规范。区税务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四)加强出口退税管理

区税务局在遵循税收风险管理规律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方法加大预警评估力度,持续做好跟踪核查,进一步加强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抽查工作,认真开展各项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做好舆情监控和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办法,对重大事项建立专项舆情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时刻实施舆情监控,专人负责跟进,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落实报告制度并立即采取措施应对化解。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一)提升争议化解能力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通过不断探索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高新区“一站式”税费服务综合场所在全市首次融入“现场+云上”争议调解模式,依托全局力量,组建“巾帼宣讲”+“争议处理”的专家团队,通过“云上”争议调解设备,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目前已制定了涉税费行政争议调解服务制度,设立了涉税费行政争议调解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专家调解团队,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即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积极推动高新区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并成功入选肇庆市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

(二)完善协同共治机制

税费矛盾争议协同共治显成效。联合社保局、市监局等部门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社保费争议“一站式”受理,提升争议化解质效。加强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交流协作、部门间执法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税源管理质效,在源头化解税企涉税费争议,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落实纳税人诉求处理机制

2023年区税务局多次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并组织局内各部门人员下户进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纳税人、缴费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纳税服务方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办税突出问题,了解纳税人诉求。确保纳税人“有途可诉、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提高投诉处理质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内外部监督

强化监督,防范风险,推进内控建设,提升监督效能。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和疑点数据核查,在疑点中查找问题防风险,紧盯问题抓整改。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及时化解税费征收风险,深入剖析根源成因,堵塞管理漏洞。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要求,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9条,其中行政许可16条、行政处罚553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税费服务不断延伸,助企便民促发展

通过打造“10分钟税费服务圈”,推动税费服务“触角”有效延伸至纳税人缴费人集聚区域,由点及面搭建服务网格。目前已在一村党群服务中心、万洋众创产业城、中安产城等地设立“税费服务驿站”,实现纳税人缴费人不出园区、不出社区解决涉税费问题。

(二)“非接触式”办税不断拓展,便捷高效有温度

通过持续推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V-Tax远程视频办税兜底”的“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构筑“全业务、全地域、全流程、全终端、全天候”的“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今年以来网办率持续居全市前列,以“极限提速再提效,高新有V更有为”的实际行动实现了多渠道集中运营和线上业务集约化处理。

(三)办税缴费“一站式”,精细服务更贴心

区税务局建成涵盖咨询导办、自助办税、征纳互动、权益保障、集约处理五大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场所,全市首创将纳税服务股和集约处理中心集约至税费业务综合服务厅内统一办公,并完成25项基础管理事项前移,实现323项依申请事项归口管理,220项依申请事项同城通办,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靠前“零距离”服务和“能办、易办、一站办”的多元化税费服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同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运行。2023年区税务局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年初对本年法治建设工作做出研究部署,明确本年度依行政工作任务的重点和要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一线执法部门,年末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23年,区税务局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法律专业人才力量有待加强;个别税务执法案件不够规范的问题。

2024年,区税务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全面规范税务进户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主体权限管理,完善税务执法风险监督机制,强化税收数据赋能,创新思路举措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扎实走好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赶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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