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负责拟订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督察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落实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新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负责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法制股。负责法制、督察内审工作。负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负责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执法督察、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除数电发票生产、资格确认和额度确定、开具和保管等事项以外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国际税收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负责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负责研究拟订本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地区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实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征收管理股。负责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接数电发票的生成、资格确认和额度确定、开具和保管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负责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负责欠税工作统筹管理、政策业务指导、督导欠税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制定欠税管理工作方案,完善欠税管理工作指引,组织落实欠税管理各项措施;与收入核算部门制定清欠目标,定期监控、统计、分析和通报本地欠税清理进度;收集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欠税管理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与收入核算、税种管理等部门共同统筹实施重点税种、重点集团企业的“退补联动”等工作;与办公室、纳税服务等部门做好舆情监测、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指导。协调处理第二税务分局因业务需要转办调整纳税人发票赋额及实地核查的工作任务。
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和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负责肇庆市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组织落实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税收风险统筹管理、分析识别、任务推送和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数据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衔接与稽查部门的查管互动工作,接收稽查部门的协作任务,协调对应的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处理,做好信息资料交接传递、任务跟踪和督办工作;通过异地协作平台接收稽查部门不需要立案检查的发票协查事项任务,扎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应对,应对中涉及偷逃抗骗等需要稽查立案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税源管理一股。负责本县(区)出口退(免)税的政策、风险、内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县(区)除提级核准管理企业以外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审核、调查评估、复审、报县级税务局局领导核准等具体操作;开展本县(区)除提级核准管理企业以外的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低风险任务、税费疑点任务等风险应对工作;承担市级税务局委派的约谈和实地核查初核等工作;负责建筑业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源管理二股。负责涉税交易标的金额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纯土地或土地上盖有建筑物未办证的),需经县区局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的资产处置。负责重大股权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负责存量房管理和广东省肇庆市房地产评税征管系统(存量房系统)工作。负责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实行专业团队管理工作。新开设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牵头组建项目清算审核组,并督促开展项目清算审核工作。各项目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组织落实扶贫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