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检查 >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事项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1 16:02:07来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05号)和《肇庆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肇府函〔2019〕362号)的工作要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现制定我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要求,坚持规范、公正、公开,注重公平,兼顾效率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的信息数据,立足税源分布结构、税务稽查资源配置等实际,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方案的要求,下达全市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任务,对本市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跟踪落实,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材料。市税务局跨区稽查局负责本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市税务局稽查局报送工作成果。

三、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

(一)完善随机抽查名录库。根据年度稽查工作任务和计划,参照收入规划核算、大企业税收管理等相关部门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范围,按照纳税规模、所属行业、分布区域、注册类型、集团类企业等因素,比照全市稽查资源的匹配程度,确定适当数量的企业作为今年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辖区内执法检查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为今年随机抽查做好基础数据准备。

(二)积极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一是抓紧去年随机抽查案件的查结工作。二是通过风险分析导向,选取征管漏洞较大、税收高风险的行业作为今年重点行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以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起到“以查促管”的效果。三是针对在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被查企业积极开展立案检查。四是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重点落实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检查。

(三)规范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结合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参照三项制度相关制度文本、指引、目录清单中关于“双随机、一公开”事前、事后公布的内容和格式,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通过肇庆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信息平台、市局对外网站以及各县(市)区局前台征收服务厅的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进户执法。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与稽查部门及同级征管、大企业、国际税收等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统筹安排实地检查事项,统一规范进户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交叉重叠。

(二)应用信息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市局稽查局和跨区域稽查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充分运用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积极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于双随机工作平台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做好问题记录,提出改善建议。同时,要根据平台运行情况,提出优化需求和建议并逐级上报。

(三)深入开展总结,按时上报工作报告。市局稽查局对全市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全面反映随机抽查工作成果,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并按照省税务局和市府的工作要求将本单位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时上报省税务局和市人民政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