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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救济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1-03-01 09:30: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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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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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

0760-88313758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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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0-8533126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43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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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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