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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古镇税务分局2022年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1 10:02:21来源:古镇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现对我分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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