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东莞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30 17:20:5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公告背景

为了让纳税人知悉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有关事项,方便纳税人办税,根据税务机构改革的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特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告》明确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公告》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三)《公告》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业务印章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