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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29 18:02: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的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部署,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同城通办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东莞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同城通办事项进行梳理调整,以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为目标,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具体内容

同城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东莞市范围内的税务机关通过综合性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不受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同城通办业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办税事项。

三、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具体措施

公告提示纳税人可通过东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dgsw/dgsw_index.shtml)查阅《清单》和办税指南相关内容,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同时东莞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清单》。

四、公告施行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公告〔2019〕8号)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快推进通办事项工作,确保通办事项工作同步执行,给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经济、更规范的纳税服务,本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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