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失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