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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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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房及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GPCGD23C500FG062F)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62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房及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7-P8及P15关于人员要求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团队人员相关要求统一更正为:

“本项目需项目经理1名,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

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应配备服务团队人员5人,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网络工程师证书或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

2.原付款方式额度更正为:

“1.合同签署生效后1个月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合同首期款;

2.中标人按合同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达到半年,经采购人验收通过,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的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款项;

3.合同到期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向中标人结清余款(合同总额的50%)。”

3.原技术商务评审表更正调整,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023 年8月28日9: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室)302。

2、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页面打印后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sczx3@gd.gov.cn,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0754-88481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胡工020-8318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20-83186839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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