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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57: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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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到你公司注册地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无法找到你公司,亦无法联系上你公司有关人员。因有关税务事项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头税一稽税通〔2023〕1003号、汕头税一稽税通〔2023〕1004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税务大楼613室

联系人:吴朱荣、罗佳明

联系电话:85854807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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