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清理了21份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17日。各单位、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寄方式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列出相关的理由。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法制科
联系人:温雪晖
联系电话:0660-329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