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共同起草了《珠海 中山 阳江 横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6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截止之前,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来信标题请注明“关于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的征求意见”。
1.电子邮件:hqxqswjlhl@zhuhai.gov.cn
2.信件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9号楼15楼货物和劳务税科(邮编:519031)
附件:《珠海 中山 阳江 横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文和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