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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5 15:4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印发)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综合行政区,邮编:527500,电话:0766-8638222,传真:0766-8638732)。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云浮市税务局和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云安区政府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

(一)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程,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部门主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公开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统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不断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打造网站公开线上阵地。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在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开辟云安区税务局专栏,公开机构基本信息、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设置局长信箱等栏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纳税人需求定期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税收文件等,开展税费政策法规宣传,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巩固传统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纳税人宣讲会、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向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服务事项、税收改革事项、权利义务事项等宣传。三是拓展新媒体渠道。利用纳税人交流群、税收管理员朋友圈等方式聚合纳税人,开展新媒体端的集中宣传和政策的快速推送。四是扩大税收宣传影响面。紧扣时事组织重大主题宣传,围绕优化营商办税环境、国务院减税政策、环保税开征、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等主题,开展专题性宣传工作,及时向电视、报纸等媒体推送新闻宣传稿;在由云安区司法局、云安区普法办主办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获得优秀等次。

(三)信息公开质效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主动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聚焦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要节点,精准发力,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是做好税收政策发布解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改革过渡期间,主动更新和公布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税费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或转发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不断增强税收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服务税收重大改革事项。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务院减税政策、环保税开征、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等主题,集中发布重大改革事项和税收优惠政策措施,通过上门走访、举办纳税人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及时将优惠红利送到纳税人手中,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重大税收改革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三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国地税合并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清理和结果公示。云安区税务局2018年度共进行了税务合并文件清理,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生态环境保护清理等文件清理行动共6次,废止了7份过期无效及不适合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四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云安区税务局在2018年度已经将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告,并录入商事平台,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提高纳税人的违法成本,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推行三项制以来,梳理事前公开事项9个,事中公示1个,事后公开7类,公示信息超300条,推进税收执法公开透明。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条,其中税务动态4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5条,办事指南类11条,财务预算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23条。其中办事指南、税收政策、行政执法等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同步公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没有收到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和云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有待拓宽,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五公开,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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