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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11-29 11:42: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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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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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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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征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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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接受本级税务局党委管理的党员、党组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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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

法制部门

 

-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6号(当面递交或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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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注: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因对花都区税务局下辖税务所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向花都区税务局提出申请;因对花都区税务局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