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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6:58: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我分局所属惠州市龙润达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已按业务流程向被投诉公司邮寄送达追缴文书,邮政反馈逾期未领取回退。经实地核查,惠州市龙润达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已不在登记经营地址,因被投诉公司失联,文书无法送达,不能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5月14日,我分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进行公告。惠州市龙润达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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