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第一季度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或单位2024年第1季度欠缴税款情况表(正常户)
附件2:企业或单位2024年第1季度欠缴税款情况表(非正常户)
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第一季度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或单位2024年第1季度欠缴税款情况表(正常户)
附件2:企业或单位2024年第1季度欠缴税款情况表(非正常户)
国家税务总局始兴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