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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1-28 11:0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

现将至2022年12月31日止,欠税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单位),欠税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2023年1月2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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