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征收 > 欠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10-25 16:35:39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21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款超过200万的企业(单位)且截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税款予以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1年第4号欠税公告名单(企业单位)

      2.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1年第4号欠税公告名单(企业单位—非正常)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