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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变更
发布时间:2018-05-09 10:04:27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全省通办:否

省地税局主管处室:规费管理处

【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职工的人员状态、户籍类型、用工形式、人员类别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报送材料】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需修改个人参保信息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用工形式或人员类别变更的还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状态变更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变更的还应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员无需提供)。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个人参保信息变更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表证单书】

《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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