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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日报]6月1日起开始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减少申报次数提升办税效率
发布时间:2021-06-17 17:20:40来源:韶关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又一生动实践。

据了解,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推行前,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需根据不同的税种,单独使用不同的分税种申报表。而现在,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的一个或多个税种时,统一使用同一张《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即可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有效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这对我们纳税人而言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我们公司代理了多家企业的涉税业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有效减少了我们的申报次数,办税效率也高了许多。”广东省纳税服务体验师、韶关市诺正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朱文彬兴奋地说。

“刚试用了新的申报表,我感觉整个办税流程很顺畅又精简便捷。新启用的申报表会根据我们的税源信息自动预填已有数据,这样大大减轻了我们填报的工作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漏报、错报的概率,体验感真的很好,非常实用。”韶关市兴胜通工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办税员陈泉全说道。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税务部门基于纳税人办税需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的有效举措,是今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又一便民惠企新举措。接下来,韶关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宣传力度,认真收集梳理好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向上反馈,纳入系统的优化和完善工作中,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优更新的纳税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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