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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16:31: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发挥税收志愿服务作用,助力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顺利推进,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成立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以下简称“个税志愿者”)队伍,开展以“提升办税体验、助力社会发展”为主题的专项志愿服务,帮助特殊群体和有需要的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现公开招募个税志愿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大专院校学生、企业财税人员等。

二、招募条件

(一)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无偿奉献精神。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具有财税方面等相关知识。

(三)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强。

三、志愿服务时间及形式

个税志愿者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间(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税法宣传、政策咨询、辅导培训等活动,主要包括:

(一)个人所得税法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二)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纳税人学堂等宣讲活动。

(三)12366热线专家咨询。

(四)办税服务厅专家咨询和现场辅导。

(五)其他个税志愿服务活动。

四、志愿服务原则

个税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性、合法性、无偿性、组织性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热衷公益事业,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二)合法性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志愿者服务行为。

(三)无偿性原则: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中,不得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四)组织性原则:志愿者应服从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工作。

五、招募方式

有意向成为个税志愿者的各界人士,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申请加入“潮州市涉税志愿服务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同时加入“潮州市涉税志愿服务队”微信群(二维码详见附件)。

六、相关保障

(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根据个税志愿服务项目报名情况,确定税收志愿者名单,与税收志愿者签订《税收志愿服务协议》。

(二)开展志愿活动前,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组织对个税志愿者进行动员,开展个人所得税政策、信息系统操作、服务管理等业务培训。

(三)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记录个税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项目的时长、服务评价等相关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佃铄

联系电话:0768-2858191

 

附件:志愿者活动报名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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