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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身份证风险大!谨防当上“假老板” 被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1-11-26 09:47: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税务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湛江市税务局联合公安部门重拳出击,对一大批暴力虚开走逃企业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围绕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紧盯“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重拳精准打击,有力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经济税收秩序,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重拳打击涉税违法的同时,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要求,税务部门建立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当事人信息。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33户企业被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先后有86名涉案嫌疑人被抓捕,相关信息全部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使用。失信联合惩戒与守信联合激励联动推进,综合效果不断增强,充分发挥了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积极作用。

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现象危害经济健康发展和优良营商环境,是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的重点对象。对此,某暴力虚开走逃企业的法人代表W先生深有感触。

这位在深圳务工的W先生数年前与同村的老乡一起以800元的价格,将身份证出借给中介公司办理注册新公司。听闻几位老乡由于涉及暴力虚开走逃企业,已陆续被深圳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个人贷款授信以及乘坐飞机、高铁等。W先生寝食难安,一直关注税务门户网站,发现利用他身份证注册的湛江市M公司的《税务处理决定》正在税务网站公告,W先生对自己是否会被牵连受罚感到万分担心,对贸然出借身份证之事后悔莫及,考虑再三,终于决定打电话向税务部门寻求帮助。

在税务稽查人员的劝说下,W先生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公安部门核实,W先生并非湛江市M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未参与暴力虚开犯罪活动,公安部门对其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出具文书确认该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系他人冒用。市场监管部门也证实并非W先生本人办理注册登记。鉴于以上特殊情形,税务机关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相关规定,将其暂不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范围。

W先生感叹:“‘黑名单’联合惩戒的威力太大了!因贪小利而受到惩戒代价太大了!所幸最后下决心主动向执法部门寻求帮助,执法部门也核实了情况,否则我也要被‘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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