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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警税联合公布4起虚开骗税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1-26 09:40: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7月,佛山公安、税务召开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成效新闻发布会,公布多起虚开骗税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1)“10·9”虚开骗税案

2019年,佛山警税联合破获“10·9”家具出口骗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捣毁犯罪窝点5个。经查,该团伙注册3家家具出口企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买单、配票、买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目前,税务机关认定涉案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65亿元,骗取出口退税款7297.44万元。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涉案人员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3·17”虚开骗税案

2020年, 佛山警税联合破获“3.17”虚开骗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经查,2013年至2019年期间,佛山市某经贸有限公司通过买单、配票、买汇等手段,接受113户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5370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576万元。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佛山警税联合敦促涉案企业主动投案自首,接受投案自首企业99户。投案人员均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主动交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71亿元,退缴违法所得3125万元。经法院审理,该案主犯程某犯判处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涉案人员陆续移送法院进行审查起诉。

(3)“8·04”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2019年8月,佛山警税在揭阳、东莞、佛山等地开展联合收网行动,成功破获“8.04”虚开发票案,抓获梁某兰等犯罪嫌疑人17名。经查,该团伙控制“假企业”16户,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虚抵虚开”方式大量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开金额3.61亿元,税额6023.30万元,价税合计4.21亿元。经法院审理,该案涉案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4)“7·0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2018年,佛山警税在广州、东莞、佛山等地开展联合收网行动,成功破获“7.07”虚开发票案,抓获范某浪等犯罪嫌疑人18名,打掉虚开窝点11个。经查,该团伙控制4户金属商贸企业,以少量销售业务为遮掩,大量向上海市、湖南省、福建省等地和东莞、深圳、广州、中山多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手续费牟利,涉案发票金额1.1亿元,税额1871.04万元,价税合计1.28亿元。经法院审理,该案涉案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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