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二、自2018年10月30日18时起,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编号1-40)、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编号1-17)、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征税专用章(编号1-46)、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紫城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中坝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龙窝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九和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蓝塘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柏埔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式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派出机构业务印章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