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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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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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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二、自2018年10月3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征税专用章(编号1-20)、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编号1-20)、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编号1-20)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派出机构的业务印章(式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

2.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派出机构业务印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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