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第5号)规定,我局 对部分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
按照 《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第5号)规定,我局 对部分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