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第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揭阳市税务局2019年第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