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平沙税务分局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二、自2018年10月30日起,按规定启用派出机构的税费业务专用章、征税专用章、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式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
2.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派出机构业务印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