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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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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于7月5日正式挂牌,县(市、区)级新税务机构也即将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肇庆市国家税务局、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肇庆市棠岗路1号,邮政编码:526060,联系电话:0758-2713323。原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区(地址:肇庆市西江北路28号,邮政编码:526020,联系电话:0758-2857613)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西江北办公区。

三、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挂牌后,原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单位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标识牌、原有职能、办公地点、行政、业务印章暂时保持不变,待按上级部署另行挂牌时统一变更。

四、启用“肇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原“肇庆国税”“肇庆地税”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停止使用,相关用户、功能、数据整合迁移至“肇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微信办税功能由“肇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承接。

五、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肇庆市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zq.gd-n-tax.gov.cn),原肇庆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原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停止更新和业务受理,相关职能由新启用专栏承接。

六、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办公地址:肇庆市棠岗路1号,邮政编码:526060),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办公地址:肇庆市西江北路28号,邮政编码:52602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0758-2713323;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758-2713346;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758-2713323。

七、原广东省肇庆市国家税务局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样式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注: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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