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个人所得税专栏 > 工作亮点
读特:广东超800万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 6月30日截止,没办理的要抓紧了!
发布时间:2020-06-16 17:19:23来源:读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个人所得税关乎每个人的“钱袋子”,6月30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即将截止,剩余时间已不足15天。6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税务局了解到,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目前广东地区已有超过800万人办理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

由于今年是首次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有纳税人存在困惑。税务部门表示,如果个人属于需要退税的人群,却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没有申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很有可能会损失一笔钱。

如果纳税人登录个税APP申报时产生应补税额,发现自己需要补税,千万不要置之不理或采取鸵鸟心态把APP“一卸了之”。除了豁免补税人群(年度汇算需补税的,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对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税务部门强调,如果需要补税的个人,6月30日是最后补缴期限。否则,将面临罚款,还要按日加收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务部门建议,纳税人在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检查各项扣除项目。若有符合条件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项目未填报享受,要依实填写,应填尽填,以便充分享受税收红利;若完成申报后发现未填报或未足额享受,可在个税APP上更正申报重新填报申请。

广东税务严正提醒,诚信办才能轻松办,在填报诸如“自然灾害减免”等减免事项、“年金”等其他扣除项目、“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各项公益捐赠支出等数据时,与实际不符或未真实发生的,不能虚报或胡乱填写。例如大病医疗应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或根据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上的金额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而不是自行编造数据进行填报。

根据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除承担上述不如实填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记者 李明)

媒体链接:广东超800万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 6月30日截止,没办理的要抓紧了!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