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梁海祥)近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家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
记者从广东税务部门获悉,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系统功能已经升级。昨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广东税务部门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时,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同时,纳税人需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税务部门还提醒,为获得更好的填报体验,建议纳税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准确填报,无需在近几日赶着填报。
常见问答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政策。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说,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