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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大厅端21问
发布时间:2020-03-25 17:4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自然人申请个人所得税WEB端(APP端)的注册码,如何发放?

(1)操作人员点击菜单列表的【发放注册码】,检查证明资料是否准确齐全,如无问题点击【下一步】;

(2)在新弹出的界面选择好身份证类型,依次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国籍后,点击【下一步】,系统弹出“注册码打印单”界面,点击【打印】即可。

2、自然人申请注册码成功后,不慎遗失或忘记,怎么办?

未注册成功的自然人可以重复申请注册码,同一纳税人再次申请注册码时,原注册码失效。

3、个人所得税WEB端(APP端)的登录密码如何重置?

(1)操作员点击【个人业务办理】,选择办理事项“重置密码”,可以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获取身份信息,或者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根据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回车键,显示“自然人信息”;

(2)检查自然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准确完整,如准确完整则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重置成功”,点击【确认】;

(3)系统跳转至纳税人重置密码确认单打印界面,点击【打印】。

4、自然人信息采集主界面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以及境内无住所信息附表的联系地址三者的填写关系?

三者之间的填写规则:如采集选择的是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则户籍所在地必填,经常居住地选填;如采集选择的是非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户籍所在地非必录,经常居住地和联系地址必录其一。

5、自然人选择为残孤烈时,为什么残疾人号是必填项,烈属证号是选填项?

考虑到烈属证历史遗留问题,如证件遗失走补发流程比较麻烦,故目前暂未要求必填。

6、自然人变更登记模块中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灰色的,修改不了,如何操作?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唯一性信息,唯一性信息修改需要在“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中进行变更操作,并且目前关键信息只支持姓名的变更;其他关键信息错误需修改时,用正确的自然人信息重新建档,建档后对新旧档案并档处理,并选择新档案为主档案。

7、需要在投资方分配比例维护菜单维护分配比例的企业类型有哪些?

私营合伙企业、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

8、自然人登记的时候把名字登记错了,怎么修改?

在“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中进行变更即可。

9、个税投资方分配比例维护主要维护哪些信息?

个税投资方信息维护功能仅可对分配比例数据项进行修改,纳税人若需新增、删除投资方信息或对投资方信息中的其他数据项进行修改,需在金三核心系统的“变更税务登记”功能中进行变更。

10、电子资料采集可以采集哪些资料?

目前版本可以采集残疾证件、烈属证件两类证件。

11、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人享受优惠前是否要先进行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应于发放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12、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针对该种场景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符合政策要求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纳税人的现金奖励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在申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时,将现金奖励并入当期工资、薪金中,并将现金奖励的50%作为免税所得,填入免税所得数据项中,并在减免附表中填列相应的减免事项。

13、【税收优惠日常管理】功能进行管理启动后,后续如何查询受理审批结果?

税务人员进行【税收优惠日常管理】功能启动后,可通过【税收优惠日常管理清册】功能查询受理审批结果信息,或出于管理需要查询税收优惠日常管理业务的相关统计信息。

14、办税人员打印文书出现分页现象,如何处理?

(1)请清空IE缓存,重新打印;

(2)下载打印组件,运行,卸载;卸载完,重新安装,清除缓存,重新打印;

(3)若上述方法无效,则将电脑C:\jdlssoft\iitms目录下的文件夹print备份;拷贝能够正常打印的电脑的对应目录下的print文件夹,替换,清除缓存,重新打印。

15、个人所得税定率核定的通知书后期可以在哪进行打印?

在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大厅发放。

16、如何把查账征收变更为核定征收?

在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申请模块进行操作即可。

17、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的业务场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政策规定,个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可向其主管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18、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中【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退抵税专用)】菜单点击时提示“登记序号为空;流程实例ID为空”。该如何处理?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退抵税专用)》功能适用于录入退抵税费信息中针对享受非居民待遇退抵税的功能跳转,若需要直接采集非居民税收协定信息可通过《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功能进行采集。

19、一般征收开票(ITS)缴款方式中为何没有税库联网缴税?

在一般征收开票(ITS)模块中,点击【获取最新三方协议信息】,下载成功后在缴款方式中就可以看到了。

20、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018)选择2019年1月所属期,为何申报时系统报错?

2019年以后的预扣预缴申报需要通过“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表(ITS)”模块进行操作申报。

21、个人独资企业在注销环节需要申报2019年1季度经营所得个税,在使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ITS)”时,系统无法选择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无法正常受理申报。

将所属期改成2019年1月-2019年1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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