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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在南沙率先落地
发布时间:2021-06-11 16:19:05来源:南方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近日,在南沙举办的一场“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线上交流会引起了湾区企业的广泛关注。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南沙区检察院、南沙区司法局、“走出去”企业的专家和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和解读南沙税务创新首推的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以及该机制对推动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作用。

大湾区创新首推

企业应对不确定涉税事项“有底气”

据悉,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是南沙税务探索首推的一项创新服务举措,是指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同相对人达成合意,由具有资质的法律查明机构通过中立评估委员会(如税务、财会、法律、商事等专业领域的跨境专家作为中立评估专员,组成中立评估委员会),就不确定跨境涉税事项(事实问题、法律问题以及预期结果),作出客观分析与评论,在不违反上位法前提下,原则适用中立评估结论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是进一步树立南沙优质高效公众形象的一项积极有利的探索,跨境涉税事项比较复杂,因对税务规则理解的差异,征纳双方容易引起争议和不确定性,由具有资质的法律查明机构通过中立评估委员会就涉税事项作出客观分析与评论,能极大增强纳税人预测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有效前置化解,快速解决可能发生的涉税纠纷,进而规避涉税风险。”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淑卿表示。

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的一大特点是在纠纷未出现(双方不确定)或者可能出现纠纷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不确定的跨境涉税事项委托第三方作出事实认定、法律查明和可能结果预判,是一种“合意型”、“预防型”的纠纷前多元化解决渠道。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筠认为,“早期中立评估机制能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不确定事项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同时通过引入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论证,让纳税人有更合理的心理预期。”

据了解,企业在申请早期中立评估服务的步骤也很简单方便,首先纳税人确定需要评估的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达成评估合意后委托专业法律查明机构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专业法律查明机构于30日内出具评估结论,之后税务机关和相对人再共同对中立评估结论进行确认。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郭清华十分认同早期中立评估机制,他表示:“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对于我们企业‘走出去’项目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特别是对一些不确定的涉税事项能早发现、早分析、早评估、早解决问题,为我们企业发展和业务拓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推动湾区税收规则衔接

服务“一带一路”发展大格局

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在南沙首推,可以说顺应湾区发展趋势。南沙具有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三区一中心”的区位发展优势,随着跨境涉税主体在南沙加速集聚,新商业行为、新业务形态、复杂跨境事项日渐增多,如何更好加快“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税收规则对接和税务机制对接,是税务部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命题。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州税务部门提出了要打造开放型的国际税收战略,为跨境纳税人提供更加直接、更加便利、更加深入的税收服务,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便是南沙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实施广州税务‘十二项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推进粤港澳三地规则对接的一项积极探索,体现了税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也了解到,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是税务部门在行政领域的创新探索,为确保该项机制的可行性,南沙税务部门在2020年12月就通过权威专家出具了论证报告,报告中指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制度的设立,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其核心是由中立第三方对可能争议内容从专业角度进行中立、公平、公正地评估,以促使纠纷化解,本质上属于合意型纠纷解决机制。”

据悉,早期中立评估机制通过对不确定涉税事项提早介入,及时作出客观分析与预测,一方面消除了企业跨境经营所面临税制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将有效化解复杂涉税事项认定处理中潜在的征纳分歧,最终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决策科学合理,并且纳税人乐于遵从。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是广州首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接触的跨境贸易、跨境投资等业务比较多,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志勇认为,涉税事项的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具有依据科学合理、相对人乐于遵从、不确定性高效化解三大优势,有助于税务机关科学决策,有利于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大大提高了跨境涉税不确定事项解决的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局长孙伟斌表示:“接下来,南沙税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推出更多促进港澳制度衔接、规则对接的税务创新服务举措,为跨境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服务便利和更有力的税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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