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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09:15: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关于

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以法治考评创建为抓手,以法治机制创新为突破,以法制队伍建设为依托,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推动法治机制日益完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

坚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坚决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始终坚持“四个确保”,克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组织收入工作形势多变、结构性不平衡矛盾突出等困难,圆满完成各级次收入目标,税收收入质量不断得到提升。2018年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335.51亿元,同比增长16.97%,增收48.66亿元,为南沙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优化地区营商环境

2018年,严格贯彻中央减税降负要求,落实上级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纳税人“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南沙自贸区经济发展的动向和走势,围绕当前地方党委、政府的规划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推进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实现税费业务“一窗通办”,推进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实现纳税服务咨询“一人 答”;建立“预审+”全链条式工作机制,前置资料审核工作;率先推行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开设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专窗;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个税红利在自贸区落地开花。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

2018年,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要求,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继续加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审批清单,杜绝在公告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增加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整个审批程序和征管流程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审批时限规定及时审批,防止擅自扩大或变相扩大行政审批要求,杜绝以事先备案等名目或形式搞变相审批,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

(四)推进税务机关极其部门职责规范化

以绩效管理PDCA闭环管理为依托,搭建“统筹部署—执行问效—分析评估—改进提升”闭环管理流程,紧紧围绕“机构改革推进到哪里,绩效管理就落实到哪里”的思路,以绩效管理焕发队伍活力,以绩效管理打通工作症结,以绩效管理退思补过,以绩效管理驱动自我完善,有力服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收工作不打滑、不断档。配合和推进个人绩效管理,结合数字人事工作,统筹组织岗责体系搭建,实现工作有分工、岗位有职责、绩效有落实。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7年第41号),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日常规范性文件审查,不超越权限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机构改革文件清理的要求,对原机构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切实将各项规范落到实处,保证执法行为的依据和基础。

(二)配合参与政策制定与执行

切实落实2018年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3项措施等新政策,扶持自贸区企业发展,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 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宏观调控,为制定个税改革方案提供建议;帮助“走出去”企业理解政策,利用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合作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度重视社保费宣传工作,使依法缴费意识深入人心;针对城建税、印花税等立法的意见征集和调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建立重大决策机制,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等重大决策管理办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坚持集体决定,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等会议讨论,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

充分利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员、咨询窗口、纳税服务热线、服务回访、税源调查、纳税服务接待日、自贸片区企业专项调查等方式,面对面听取纳税人的需求和意见,不断完善区局门户网站意见建议征集、局长信箱等互动功能,提高公众参与度。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相关课题研究,提高调研专业性和指导性,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

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法律服务职能,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人才作用,当好法律顾问与参谋,从法律角度分析相关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合法化建议,充分发挥法律人才的专有优势,在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与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把关,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质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

为了切实将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精神落到实处,坚持按照“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清法理”的工作思路,推行“执法与服务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有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征管质量,有效预防化解涉税争议,全面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税法遵从和征纳和谐。

(二)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文件,促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完善巡视、监察、督察、内控、督查、审计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管控,确保内部规范在实际执行中真正落地,基础管理稳扎稳进。

(三)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开展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行政税收执法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文字+音像”记录执法全过程;设置专人专岗,做好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积极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整合梳理,实现机构改革后内控管理制度的新融合;不断完善各业务线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和流程,发挥行政管理工作对税收中心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在各个业务线条的风险高发环节设置内控风险点,对应办事项及时提醒,对错办事项及时干预或阻断;加强区局内控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内控理念,全面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多次进行岗位交流和人员调配,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防止权力滥用。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制定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督察联动机制,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做好 “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行政监督,落实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系统内部审计通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以及“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开展各级廉政谈话,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干部廉政纪律和责任意识。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网络、电话和来信来访监督渠道,加强对反腐倡廉信息以及行风评议、网络舆情等社会监督信息的收集,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布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广泛收集听取纳税人、社会各界对我局税收执法和执行纪律情况的反馈和建议,主动接受投诉建议,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

(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针对各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有效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和正向激励相结合、考核个人与考核单位相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对各信息化平台的综合运用,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和“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生成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做到督审工作常态化、系统化,促进税收执法质量提高。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严格按照《“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对涉及纳税人重大利益的事项,严格履行集体审理流程。在分局和办税服务厅摆放纳税人意见收集台账,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及时收集纳税人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和归纳建议信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防患于未然。

(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自觉接受行政、司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在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在行政应诉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则》和《规程》要求的规定动作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遵守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应诉化解涉税争议。

 

(三)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严格开展信访工作,接受群众来访,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南沙子网页设有“局长信箱”栏目,畅通网上信访渠道;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重大节日以及“两会”等重要时段的信访工作和安全维稳工作要求;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设立纳服接待日与局长接待日,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按时保质办理纳税人的投诉建议。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区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科学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外部门户网站、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多途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思想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五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税收中心工作,为广大纳税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政务环境。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根据税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互联网站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时限进行公开;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更新维护税务行政执法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加强办税服务厅公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LED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栏、自助办税区、咨询导税台等途径,将办税服务厅建设成为对外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借力新闻媒体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内聚合力、外塑形象的积极作用。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建立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的会前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常态化,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懂法水平,增强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打造人才培养品牌,在全局培训课程中加入法治内容,每年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重点推进税务人员法治意识的培养。注重对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把关,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通过

动员会议、组织培训、集体自学、经验分享、模拟考试等方式,切实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备考工作,切实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在总局为统领的大宣传格局下,积极向各级媒体和新闻网站投稿,2018年,南沙区税务局多次被《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沙新区报》等各级媒体正面报道; 在南沙万达广场、南沙客运港、地铁、公交、商场等户外区域,多渠道展播与税法相关的公益广告、海报、动漫、微电影等宣传作品;组织个税、社保费等专题宣讲会和纳税人座谈会,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新闻稿件、政务信息、H5、长图文、“青少年税法学堂”等多种形式,做好“法治宣传”主题月的普法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阶层特别是青少年的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收更好地服务南沙自贸区经济建设。

(四)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推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依法实施涉税中介行业监督管理,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促进涉税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共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4人,公职律师4人。区税务局法制科共有干部5人,其中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人员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3人、公职律师1人,各法制机构法律人才配备完善。

(二)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

加强对税务法治人才的培养,全面开展学法考试,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全局干部“2018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学习与考试。全局28个部门共339人全部通过本次考试,其中90分以上258人,占比76.11%。通过学习和考试两种方式相结合,促使税务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加强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从上至下全面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法制氛围。

(三)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积极进行公职律师人才的培养工作,2018年新增4名公职律师;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探索建立起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组建的“智囊团”,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与律师的作用,构筑法律风险防控“防火墙”。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成立以区局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注重加强对全局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常态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大普法格局,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探索创新项目,积极推行三项制度

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部署,明确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硬件配备,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局的重点工作去抓,确保《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三项制度得到切实的推行,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依法治税体制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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