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认定非正常户公告(2019年第8期)
【2019】8号
发布时间:2019-08-05 16:35: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飞卓广告有限公司等868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已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2019年8月5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