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居民(企业)该缴多少垃圾处理费,谁来核定、谁来收取,缴上去的钱又如何防止“跑冒滴漏”……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职责划转后,这些细碎的事项摆在了税务部门面前。去年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下,佛山市税务局主动联合城管、财政、发改、供水等部门,明确代征主体、统一全市标准,共同建立起“统一代征、明细对账”的垃圾处理费征管模式。
委托代征,全市统一标准
“以前佛山所辖5区,有的按户定额征收,有的按垃圾排放重量征收,有的按‘水系数法’征收,企业跨区经营,同样经营面积、同样业态规模,缴费额不尽相同,老百姓搞不清楚,企业也觉得不合理。”佛山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副科长刘维坦言。
痛点在哪,改革就指向哪。2025年底,佛山市出台《关于统一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从制度层面明确,自2026年起,全市统一采用“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以用水量科学折算垃圾产生量,并根据不同主体类型(居民、商业、工业等)设置差异化折算系数与收费标准,改变以往“5区5标准”的局面。
标准建立起来了,但代征格局的碎片化仍是一道难题:各区代征主体多且分散,涉及环卫中心、供水企业及其他国企,委托链条长、责任边界模糊,征管数据散落在不同系统里,对账难度较大。
“我们调研分析后,认为供水企业具有覆盖全市的收费网络、成熟的资金管理系统以及限制用水的强制管理手段,能够实现水费、垃圾处理费同步收取、一户一单、自动生成。”该局非税收入科四级主办李俊强告诉记者。
找准抓手后,佛山市税务局积极与城管部门沟通,推动制发《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供水企业作为城管与税务联合委托的垃圾处理费代征主体,在收取水费时同步代收垃圾处理费,再按期向税务部门汇总申报解缴,消除了各区代征主体多元、委托链条冗长的现象。
在佛山市南海区,市民何女士点开微信小程序“南海供水”,向记者展示了上月账单,水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一一显示,金额一目了然。目前,全市300余万户缴费人实现由供水企业代征垃圾处理费。
环环相扣,资金流转可控
标准统一了,主体明确了,但“核定在城管、征收在税务、代征在企业”的分离格局,存在信息断层的隐患。
为此,佛山市税务局与城管部门打破部门壁垒,创新设计了“供水代征—城管审核—税务核缴”的全链条闭环流程,用“两道防线加一把锁”锁牢资金安全。第一道防线重在“准”——每月供水企业随水费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将明细数据实时推送至城管部门,由城管逐户核对、逐笔确认,确保每户每笔收费准确无误。第二道防线重在“严”——城管审核通过后,供水企业将审核结果及费源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申报总数与供水企业收费明细进行总分比对,确认一致后方可征收入库。
“光有两道防线还不够,我们还上了一把锁。”刘维介绍。每年年底,税务、城管、财政三方共同开展跨部门专项复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缴费人,对全年代征记录、收费账单、开票记录进行“三线并查”,一旦发现数据差异,立即倒查是哪个环节“掉了链子”。“通过前端审核、总分比对、定期复查,资金流转全程可溯、可查、可控,入库周期也从原来的数月提速到‘当月结算’。”刘维说。
协同共治,数据互享互通
闭环机制把住了“跑冒滴漏”的关口,但要让这张“防护网”更加周密,还得靠数据跑腿、系统发力。
在税务部门要求下,供水企业统一按月汇总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明细,向税务部门报送全量数据。在此基础上,佛山市税务局跳出“被动接收数据”的传统模式,主动向前端延伸——从需求论证、功能设计等方面深度参与城管及供水部门的收费系统建设,量身开发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专用模块。如今,供水企业代征一笔、系统自动标记一笔;城管部门审核数据后即时推送;税务部门入库数据实时回传,真正打通了“供水—城管—税务”三部门之间的数据传送渠道,实现明细数据流转衔接顺畅。
据统计,自委托代征以来,三方已交互传递了超200批次数据。
“整个征管链条优化后,代收明细数据以标准化的形式记录在信息系统中,我们对账的效率明显提高了,征收底数也更加清晰。”顺德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一级行政执法员程嘉伟告诉记者。
新模式运行后,佛山市全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提升至95%以上,征缴成本显著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