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2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3至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邀请函笔误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笔误,详见:
更正为:
8.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且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合同金额60%分包给小微企业。
(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不采取分包,如采取分包,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
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书》(见报价格式,分包意向书须明确分包对象及分包份额。未采取分包的小微企业无须提交)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如未采取分包的小微企业,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7日
以上内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其他地方如有相同描述的,亦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如采购文件存在与更正后的规定不一致的, 以更正后的规定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各供应商请将本更正公告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回传至 sczx3@gd.gov.cn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0-8318 6839
邮箱:sczx3@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采购人联系人:劳先生
电话:0750-3278126
联系地址:江门市滨江大道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