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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财经:环保税实施效果显著 绿色税制力促节能减排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1-08-18 17:46:38来源:时代财经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十三五”期间,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大气环境质量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珠三角有6个城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这与税务部门发挥绿色税收调节作用息息相关。

随着国家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节能减排、绿色转型成为企业的重要着力点,而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绿色税收在其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正向激励作用,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税收制度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也愈发明显。

从佛山、珠海到揭阳,从珠江三角洲到潮汕平原,一张绿色税务推进节能减排、共创美好家园的宏伟蓝图已徐徐铺开。

排污费改环保税守护绿水青山

我国于1979年开始排污收费试点,通过收费这一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防治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排污费改税的呼声越来越高。

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我国首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

环境保护税,是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特定行为税。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同,《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两档减税优惠,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与排污费相比,可以看出,环境保护税构建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有利于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形成促进环境保护的长远制度安排。

绿色税制激励企业转型升级

环境保护税实施至今,成效如何?尤其在广东省这一全国经济第一大省,环境保护税发挥了怎样的调控作用?

记者了解到,自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广东税务部门着力构建起“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机制,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思路、改善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从过去的“要我减排”变成现在的“我要减排”,助力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佛山市南海区广东华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玻璃”)成立于1987年,主要从事日用玻璃制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在全国各地拥有10余家子公司,年产能超过230万吨,规模居亚太地区首位,是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的隐形冠军。

华兴玻璃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镇,年销售额15亿元,员工近2800人,建有9座窑炉。2018年华兴玻璃公司首个征期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70万吨。公司当年投入3665万元安装脱销处理设备,第三季度部分脱硝处理设备试运行,减排成效明显,三季度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了20多万吨,四季度效果更为明显,氮氧化物排放量降至28万吨,相应的,该企业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实现环比下降。

存在同样情况的还有佛山市锦利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利针织”)。该公司是一家纺织企业,排放污染物包括废气和废水,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的应税水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2019年,该公司加大对废气和废水的环保投入力度,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硫脱硝改造,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同时更换整套废水处理设备的曝气头,进一步改善废水处理效果。经过环保改造后,该企业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从2018年第一季度的133.64毫克/标立方米下降为2019年第四季度的3.96毫克/标立方米,降幅达97%,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从2018年第一季度的142.18毫克/标立方米下降为2019年第四季度的98.9毫克/标立方米,降幅达30%。

值得一提的是,锦利针织2019年的产量较2017年增加了905吨,但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却较2017年缴纳的排污费减少了1.5万元。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增加了企业投入环保治理的底气,实现了经济收益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发挥调节效应助力治污减排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0年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显示,2020年1-12月,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珠海市空气质量位列第11位,改善幅度位列第14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1年1-6月珠海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6.7%,全市大气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状态。“珠海蓝”成为美丽广东的一张名片,每一个碧海蓝天都是成绩优异的环保答卷。

据了解,随着联业织染(珠海)有限公司生产线完成“煤改气”工作,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三种大气污染物大幅下降,与2018年相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同比减幅约46%。此外,《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公司持续对发电机组进行超净排放改造,在脱硫、脱硝、除尘上进行技术改造,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在改造后均远低于超低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截至2021年上半年,该公司大气污染物的减免税额累计超过320万元。

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在素有“海滨邹鲁”之称的潮汕地区,绿色税制为该地区的江河排污整治贡献了税务力量。

练江,这条曾因水清如白练而得名的粤东潮汕母亲河,从上世纪90年代起,持续遭受工厂肆意排污、垃圾随意丢弃的伤害,导致水体发黑、臭名远扬。2018年6月,练江污染问题成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反面典型,痛定思痛后,练江的整治进入了“动真格”的状态。

两年多以来,练江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水质明显改善。练江的蜕变,离不开政府的部署、企业的配合、乡人的守护,以及日渐完善的城乡污水管网体系和集中规范的污水处理工艺。

减排控污,在源头上为保护练江及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作为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单位,广业环保集团自觉扛起了社会责任,积极投入练江综合整治环保项目。

2019年,该公司完成普宁市市区及梅塘、云落两个镇区配套管网建设,累计为练江流域普宁段建设管网590.34公里;2020年11月,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开工,设计处理规模为8万吨/日。2021年3月28日,该项目成功通水,并于4月8日出水,开始发挥减排效益。2018年至今,税务部门累计为广业环保集团减免环保税700多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并将税收优惠红利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为实现绿色循环发展,我们将继续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减排控污,充分发挥练江综合整治项目整体效益,真正造福练江两岸人民。”公司负责人这样说。

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税务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税收体系,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税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更好适用减免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企业的“主旋律”,为建设美丽广东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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