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到访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近日,为贯彻落实《意见》,广东省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等七个方面,部署提出了29项主要改革任务,将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税务支撑。
打造改革广东样本 为全国闯关探路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意见》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意见》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广东作为全国4个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重点聚焦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等方面进行综合试点,承担起为全国改革大局闯关探路的光荣使命。
广东省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分为三个阶段:到2022年,率先构建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体系,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到2025年,建成功能强大、全国领先的智慧税务,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具体来看,广东省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提升税收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水平、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9项具体改革任务。下一阶段,税务部门将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值得一提的是,与《意见》相比,广东省明确的29项改革任务中,新增了5项重点任务,提出系列创新亮点,进一步体现广东特点、凸显广东优势。比如,推进智慧税务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打造数据共享广东样板、提升税收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水平、持续推进税费业务征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深化粤港澳税收合作等,将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税务支撑。
“以数治税”推进税务执法、服务和管理方式转变
数字化时代,数据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生产要素之一。税务部门拥有海量数据资源,且具有颗粒度细、类型多、价值高等特点。把“以数治税”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发挥数据生产要素的创新引擎作用,将税收大数据更加广泛地运用到经济税收分析、纳税服务、监管执法等各领域,可谓一大亮点。
近年来,广东税务部门抢抓新技术发展机遇,着力推动税收大数据与征收管理、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等领域深度融合,创下多个全国第一——率先实现“全省一个电子税务局”,首创对外付汇涉税业务的一站式平台“国际汇税通”,打造首个基于微信小程序的省级移动办税平台“粤税通”,建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并成功在广州试点落地……
《意见》的出台,对广东“以数治税”的实践而言是一个全新阶段的起点。按照部署,广东将聚焦“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开展高标准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进智慧税务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发票电子化改革和打造数据共享广东样本等4方面任务,大力促进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让税务执法、服务和管理更加有的放矢、敏锐精准。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认为,深入贯彻“以数治税”理念,不仅意味着税费数据的集成管理,也包括跨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联动共享。近年来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为税收共治打下了基础,也为“大数据+税务”搭建了深度融合畅通的平台。
当前,“以数治税”已经深度融入广东“数字政府”建设当中,广东省税务局与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等16个部门建立了广东省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协调机制,实现了21个省直单位共164类涉税数据的交换共享,已归集近2亿条数据,不仅支撑了地方税种主要业务场景的日常管理服务需求,还推动了“交房即发证”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落地。随着各项主要改革任务的不断推进,“协同治税”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深化。
同时,税务部门聚焦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从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社会协同、加强税收司法保障、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等方面拓展延伸、精准发力,力求让更多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群众组织等融入税收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广东省税务局将依托省“数字政府”机制和政务大数据中心,有效提升涉税信息的开发利用水平。其中,将从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升数据统筹层级、统一数据规范标准、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推进系统功能集成等方面深化涉税信息共享应用,为跨部门业务联办与执法联动提供数据支撑。
从关键词看改革方向
关键词1: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应用已经崭露头角。广州、深圳等地区自2018年起已率先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探索。今年6月,广州市税务局创新采用区块链技术推出“税信码”,为企业纳税人打造可信度极高的“信用电子名片”。
下一阶段,税务部门将加大力度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出口退税、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积极助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关键词2:税费业务征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
为了破解国地税合并初期的工作标准不统一、征管服务存在差异等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自2019年起,省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率先建立全省统一的税费业务规范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广东税务部门已构建1448个文本指引、835个岗责体系、520余项制度保障。
在税费改革多域并进、非税收入划转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税费业务征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的需求依然迫切。在可预见的未来,税务部门仍将持续推进税费业务征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建设智慧型地方税种管理服务体系,实施多税费种联动管理。
关键词3:税务服务“双区”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内港澳企业、外资企业高度聚集,税收协定优惠享受的便利程度,以及税收事项的确定性程度,都关系着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税务部门未来将加大力度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启运港退税等优惠政策。推进大湾区“社保通”工程。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协作管理机制。
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广东地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减免税额共计24.73亿元。其中,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税收安排的减免税额占比68.46%。
关键词4:深化粤港澳税收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和关税区、流通三种货币,跨境涉税事项专业性和复杂性强。积极拓展粤港澳税收合作领域,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创新服务举措,促进税收征管服务协同,这也是税务部门为深化粤港澳税收合作推出的实招、新招。
近年来广东在深化粤港澳税收合作方面做了系列探索,包括加强与香港税务学会等业界合作交流、建立湾区“双创”税务驿站等。在贯彻落实《意见》见行见效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将在推进联通、贯通、融通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推动开放资源融合、开放优势互补、开放举措联动,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关键词5:跨境税费事项办理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税务部门未来将推进办税缴费服务跨境通办,推广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纳税费,试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跨境执业。
今年以来,广东税务部门先后推出了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费)、跨境银行端查询缴税,税费缴纳渠道不断优化拓展。与此同时,跨境交易涉税业务“一站办”服务平台打通了企业、外汇管理、银行和税务数据,实现居民身份证明“全线办”、付汇备案业务“全网络”、跨境服务贸易“全覆盖”、涉税判定计算“全智能”、外汇信息四方“全共享”,效率提升90%。
关键词6:“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一件事”全流程网办是广东省政府推动“数字政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广东税务将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例如,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将“发票领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10个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全流程网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从事项深度整合到渠道全面“上线”,从数据自动预填,到表单大幅简并,广东将在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方面推出系列优化提升举措,在2025年实现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大幅压减,让广东营商环境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紫骊:高质量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在广东落地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擘画了“十四五”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新图景。省委、省政府迅即部署系列举措,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广东落地生效提供了行动指南。广东税务决心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努力在这场以“合成”为特征的第三次税收征管大变革中走在全国前列。
在深刻领悟重大意义中强化改革担当
《意见》内涵丰富、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改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怀、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重大民心工程,必将指导税务部门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中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这是指导税务部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带好队伍、干好税务”、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有力促进构建税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引领保障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绩、开创新局面。广东被税务总局确定为全国四个综合试点省份之一,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一份光荣的使命。
在高质量谋划推进改革中展现广东作为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这场税收征管大变革中,广东走在前列,责无旁贷。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我省部署的七方面,29项改革任务,勇于探索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举措,打造更多“广东经验”。
深化数据赋能,发挥广东科技和业务人才优势,深度融入“数字政府”改革,整体推进“电子化办税、全过程服务、大数据管控、智能化提升”的一流智慧税务建设,打造数据共享广东样本,先行先试发票电子化改革,加快向“以数治税”转变。强化精确执法,推进税费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制定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开展“说理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行精细服务,在破解办税缴费痛点堵点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拓展“非接触式”服务,推出“提速出口退税”“交房即发证”“V-TAX远程办税互联”“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跨境办税等系列创新服务举措,实现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全国最优、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实施精准监管,健全“信用+风险”监管机制,定期发布纳税遵从度报告,对逃税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加强监管,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推进精诚共治,强化税务与公安、海关、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更好发挥涉税中介作用,不断增强部门联动力、司法保障力、社会协同力,不断扩大税收治理“朋友圈”。
在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税务力量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税务部门要自觉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更好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为促发展保民生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健全完善税源培植机制,加强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实现税收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赋能加力,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分行业、分专题出台税收政策指引,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予以积极支持,努力构建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为重大战略实施强化税务支持,对接“双区”建设、“双合作区”建设,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做优做好服务文章,在税权范围内依法担当作为,推动更多税费创新措施在我省先行先试,助力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快评:广东税务工作将迎来崭新发展阶段
今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印发,吹响了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从“合作”“合并”走向“合成”的号角。作为全国4个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广东迅速制定部署七方面,29项主要改革任务,这项中央部署的改革蓝图在粤正式步入“挂图作战”阶段。
税收是财政体系的基石、经济发展的杠杆,它为各个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强大财力保障,也是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此次推出的系列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的各项举措中,“以数治税”的理念贯穿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过程,可谓一大亮点。数字化已成为当今和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数据也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而在税收领域,大量翔实的全流程数据是值得好好利用的“金山银山”。对此,广东思路明确、路径清晰——抓住发票电子化改革这个突破口,把发票数据更多、更好地用于风险管理和经济运行监控中;通过对纳税人缴费人各类数据的收集,进一步整合拓展第三方信息数据,从过去的“以票治税”转变为“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把掌握的发票、申报入库数据盘活起来、用起来,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广东有620万纳税户、4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8000万缴费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既是对“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重大民心工程。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出,智慧税务的建设要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扩大自助办税合作覆盖面和服务功能覆盖面,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
承接全国税收征管改革试点任务是使命,更是机遇。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广东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市场要素集聚,在探索应对新形势、运用新技术、构建新模式等方面具备诸多优势,也有坚实基础——试点落地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与华为、腾讯等专业化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着力构建电子化办税、大数据管控、全过程服务、智能化提升的税费征管模式,推出了“粤税通”“产业链智联平台”“国际汇税通”等一揽子信息化建设产品……
面向未来,这场实现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突破的第三次税收征管重大变革,也将推动广东税务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期待广东税务部门继续发挥敢为人先的精神,切实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着力探索更多基础性、引领性改革,在税收征管改革上继续为全国贡献“广东经验”。(文/图:曾美玲 岳瑞轩 编辑统筹:甘韵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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