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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聚焦两业协同与新业态,广东税收32条措施如何接续发力?
发布时间:2026-04-03 15:35:15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广东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2.0版)》(下称“2.0版”),2.0版措施在延续科技创新、制造业升级等原有方向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融合、新就业形态、海洋经济等领域的针对性支持,形成十类32条举措。

据介绍,去年,广东税务首次发布“30条措施”,围绕科技创新、制造业升级、开放型经济等维度进行政策布局。

政策实施一年后,增值税发票数据呈现出若干变化趋势:

2025年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其中集成电路制造、机器人制造、无人机制造销售收入分别增长24.4%、24.3%和28.2%;

企业购进研发和技术服务金额同比增长11.6%;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7%;

企业采购节能环保服务同比增长10.4%;

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同比增长7.9%,离境退税申请单数量同比增长9.99倍,新增外资涉税主体登记户数同比增长13.8%。

这些数据既反映了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的活跃度,也提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节奏。在此背景下,省税务局选择对政策进行快速迭代。

“2.0版的优化升级,核心是四个‘精准发力’。”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浩林在发布现场解释:一是从培育新动能、引育优质企业到激活消费潜力三个维度为产业强基固本;二是强化税收政策对创新全链条、各要素的赋能;三是聚焦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海洋经济等新兴领域提供税费政策与服务支持;四是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融合,并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认为,从“1.0版”到“2.0版”,最大变化在于将省级关于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培育新赛道等部署,转化为具体的税费政策任务。“这既有助于解决企业转型中的当期问题,也为产业长期竞争力提供了制度基础。”

南方+记者 唐亚冰

通讯员 岳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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