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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09:0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在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广东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坚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省税务局工作给予批示表扬。有关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领导班子先行示范,深学细悟推动学习入心入脑。省税务局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集中学习,对全省税务系统加强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安排专题学法,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通过多种方式及时研究法治税务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思路与方法。12月,举办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活动,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吴紫骊要求全省税务系统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下的税收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扛牢抓实减税降费重大政治责任,促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让企业轻装上阵。全面梳理近年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作用,通过编制操作指引、推广应用减税降费管理服务平台、实施“清单式”量化管理等,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针对广佛突发疫情,在省级税收管理权限内,及时出台“税务9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高效落实煤电保供措施,成为全国首月落实煤电保供缓税措施最快的省税务局。2021年,广东地区(不含深圳,下同)全年新增减税降费919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和经营压力,为市场主体增添发展后劲。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广东省委“1+1+9”工作部署,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全力支持就业创业,强化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应用合作,更好落实促进退役军人顺利就业、成功创业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出台8项税收服务举措,更新发布含8方面112项服务“三农”政策措施,连续两年在广东省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在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前提下,攻坚克难实现收入预期目标,全年广东地区组织税费收入20826亿元,税费收入首破2万亿元大关,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财力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缴费。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并优化办税缴费流程,稳步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率先实现跨境人民币电子缴(退)税费,办税便利度再升级。首批6项税务证明事项纳入施行告知承诺制范围,进一步巩固“减证便民”成效。率先构建征纳双向评价体系。发布首份广东省政府部门营商环境类白皮书——《广东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2018-2020)》。持续完善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股转通”股权转让管理服务新模式等便民利企举措,全省税收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纳税人满意度排名从2018年的全国第20名逐年跃升至2021年第2名,“纳税”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两年位居第1。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力度,定期组织评审与专题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年报备省税务局制发规范性文件3份,审查各市(区)税务局报备文件54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年度计划安排部署,对拟出台的税收决策依法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注重充分倾听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意见。省税务局全年共有3份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研究吸纳意见建议8条,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依据《行政处罚法》最新立法变化,迭代修订、优化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依法提高简易处罚适用标准,新增“首违不罚”事项,打造“免罚+教育”的柔性执法模式。全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共对约15万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有效提升税法遵从度。

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发挥制度在基层运行实效。动态更新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确保实现用权有清单。协同开发省级监控系统功能,编制首批55项征管执法监控指标,试点开展税收征管执法动态监控,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推动建立“一户式”风险管理日常监控体系,有效开展开展风险应对并查补税款。

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深化税收共治,加强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体化运作,打造税警关银一体化模式,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积极查处“三假”户数并挽回税收损失,全省涉案发票数量和金额较专项行动开展前明显下降,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获四部委专项表扬通报。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以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修订完善《广东省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与之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坚持把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作为底线来坚守,常态化深入开展风险排查,严格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和舆情管理,做细做实各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积极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风险防控体系,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未然之中、把成效固化到制度之上。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持续提升复议应诉办理质效。坚持“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决定,坚决予以纠正,以严格纠错倒逼各级税务机关提升全面依法行政水平与能力,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以案释法,组织汇编税务行政执法案例,选择省内外具有示范性的案例汇编成册,为基层税收执法提供有益借鉴。全年全省税务系统共办理219宗(含上年结转)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省税务局办理30宗;全省税务系统新发生134宗行政应诉案件,其中一审审结58宗,整体案件胜诉率(含原告撤诉)达96.55%。

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健全信访分类处理机制,积极引导群众运用广东税务门户网站的局长信箱功能和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举报投诉电话有人接听、举报信箱有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加强研判、迅速处置,促进信访问题有效解决。省税务局全年收到和转办办理人民来信121份,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多措并举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稳扎稳打推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章立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税收工作重点做深做实专项监督,健全长效机制抓常抓细日常监督。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重点事项监督,全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项目117个,其中省税务局本级开展督察项目5个,有力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多层面、高频率发布政府信息,省税务局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万余条。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合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信息需求。省税务局全年对28份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优化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职责和流程,全面提升答复质效。省税务局全年走访110名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按时办结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29份、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全国代表建议2份,承办广东省政协提案36份、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全国政协提案8份。主动对接各大主流媒体,扎实做好“两会”、建党一百周年等重要节点的舆情监测和引导,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集全省之力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创新。坚决扛起作为全国三个试点地区之一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广东人才和科技优势,争分夺秒推进改革,细致周全做好准备,率先于12月1日开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国第一张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以大数据为驱动推进数字化升级。着力拓展大数据应用服务,打造一体化国产异构云大数据平台,全面响应各类场景不同数据需求。创建全国首个“智慧税务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打造产学研一体创新基地。落实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全国税务执法工作联系点建设,成功开发并试点上线税务执法分析模块一期功能。

深度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拓展“粤系列”平台涉税服务,71项高频事项上线“粤商通”、61项高频事项上线“粤省事”,90%以上税费业务实现“网上办”。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全省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在省税务局党委的统筹下,积极参与广东省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省市区三级取得突破性进展。认真开展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并将其作为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硬性要求,不断强化指标引领,持续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初任培训等课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坚持把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确保作出行政决定不违背法律法规。

全力打造德才兼备的广东税务法治队伍。严格执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大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服务。全省税务系统已有千余人顺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00余人加入公职律师队伍。

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税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税收职能,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4个单位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紧紧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加强与各方沟通联系,通过“老细唔使愁”“春风日历”等宣传品牌,讲好法治税务建设故事。

2021年,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省域间法治人才不均衡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新经济新业态进行依法监管的手段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2022年,省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树牢税收法治意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营造更优法治环境,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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