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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08:53: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在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全省税务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省税务局工作给予批示表扬。有关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税务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推动理论学习入心入脑,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制度深入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密切结合全省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制发专门文件,高标准高站位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辅导活动,在全省税务系统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通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务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12月,举办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活动,省税务局党委书记王学东同志要求全省税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认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原因,在新起点上全力做好全省税务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推动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建立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税费政策建议收集机制,统筹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共同推进政策落实。建立专项机制,分类分批引导纳税人办理退税,主动打通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向企业点对点推送“退税提醒”,为小微企业提供自动判断优惠条件、自动计算优惠金额、自动告知优惠信息的“三自动”服务,向纳税人推送红利账单,算清算准税费优惠“明细账”,让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更有获得感。2022年,省税务局全力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企业压力,增添发展活力。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地,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助力广东在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加强税费政策储备,推出2022年自贸区制度创新事项清单及广东自贸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事项。争取税务总局参照海南自贸港政策给予横琴最大限度税收支持,落实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双15%”优惠减免政策。聚焦《南沙方案》部署要求推出涵盖扶持重点产业、支持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湾区之心·税动力十六条”。制定十大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推出7大“新基建”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手册,助推全省产业升级。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政策落实协同机制,实现退役士兵、应届高校毕业生等6类重点人员数据共享,更好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编制专题税费政策指引,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问计问需,着力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省税务局连续3年获评广东省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全年广东地区组织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充分夯实高质量发展财税基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全省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审核范围,完善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从制度层面加强全省税务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等工作力度,定期组织文件审查与专题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提升全省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2022年,省税务局制发规范性文件6份,并按要求向省政府和税务总局报备;接受全省各市(区)税务局报备规范性文件30份,并按要求进行审查。

四、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对于省税务局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关于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予以完善,通过严格的程序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税务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着力推进精确执法进程。以促进遵从为目标、柔性执法为导向、刚性执法为底线,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规范税务执法标准,构建规范统一的税务执法新体系。摸清权力“家底”,及时更新发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完善税务执法管理机制,做到用权有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探索“三项制度”信息化监控,建立“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检测”的链条式税务执法监控机制,持续提升执法质效。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统一税务执法文书式样,持续做好全省税务执法文书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实两批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创新试点“首违不罚”智能判小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应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运用税收风险提醒、约谈和自查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主动发现和应对风险,有效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创新开展递进式风险应对,结合“信用+风险”状况实行“双推送”,引导纳税人主动遵从。加强规范税务进户执法行为,推动实现进户执法行为“非清单不进户,进户前必审批,全流程严规范”的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说理式执法”制度基础,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执法各环节。

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缴费。严格落实税务总局有关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统一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仅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税务行政许可,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等5项不再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简并办理程序,减少材料报送,实行全程网办。进一步深化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注重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联动,持续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成效。积极探索网络交易市场税收监管,通过试行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开展网络零售电商服务提醒,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的税收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新标杆。落实落细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全程服务、预约服务等基本服务规范及通办服务、自助办税、二次优先等便利化、个性化服务规范,为全省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统一规范的办税缴费服务。持续精简、整合自有税费服务场所,推动其功能性、智能化转型,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差异化服务需求,积极推动“非接触式”办税。深化整合办税流程,持续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实行不动产交易、税务征缴、登记“一事一窗办、一次就办好”,持续拓展税务“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收获纳税人广泛好评。

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违法查处体系,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深化税收共治,牵头相关单位联合出台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专项制度文件,多方面拓深拓宽部门合作。构建信息化支撑体系,建成“广东税案情报研判指挥中心”,内置涵盖多个数据模型和选案指标,以数据支持强化风险分析,创设“六部门打击虚开骗税数据共享平台”,依托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云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间涉税数据交换与共享,联通“稽查指挥管理系统”,实现跨层级视频指挥,更好支撑稽查远程作战、合成作战。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始终将安全发展贯穿全省税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紧压实防范化解风险的重大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和整改,完善全省税收领域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提高对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能力,坚守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全省税务系统安全稳定。

七、健全涉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强化案件办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要求,持续提升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复议应诉能力。加强以案释法,组织汇编税务行政执法案例,选择省内外具有示范性的案例汇编成册,为基层税收执法提供有益借鉴。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机制,以案件纠错倒逼提升全面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实现“办理一片,规范一片”的示范效果。

信访工作平稳有序。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信访制度改革,统筹完善网上信访渠道机制,规范省市县三级局长信箱平台建设,强化网上来信及时处理,快速反馈。强化信访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信访工作干部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统筹全省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力量,着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压实首办责任制,坚持依法分类处理,强化督导办理,坚决一抓到底,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驰而不息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指导相关地市开展税务执法尽职免责创新试点工作,在充分保护基层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同时,及时纠正基层一线执法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升监督效能,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督察、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案件“一案双查”,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制度化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多策并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全省税务系统全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任务。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主动加强与广东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的走访联系,推动政务公开纳入地方宣传“一盘棋”。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集成管理,打通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三大平台信息共享渠道,坚持同源发布、集群发展、矩阵公开。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质量,用心用情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省税务局全年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依法履职、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工作方式,注重规范办理程序,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办理任务。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通过视频、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和理解。2022年,省税务局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2份,省政府办公厅转交办理的全国代表建议2份;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55份,省政府办公厅转交办理的全国政协提案2份,上述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办结。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稳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坚决扛起全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和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双试点”使命担当,以智慧税务建设为主攻方向,加快技术创新,为全国税收征管改革贡献广东经验。继2021年顺利开出全国第一张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后,2022年率先完成全省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扩围工作,共计超过200万户纳税人纳入开票试点,成为全国完成时间最早、试点范围最广、纳税人体量最大的单位。

深度融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大力拓展“粤系列”平台涉税服务,实现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上线“粤税通”、71项高频事项上线“粤商通”、61项高频事项上线“粤省事”,支持212项涉税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助力广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积极拓展大数据应用服务,全面响应各类税费业务场景不同数据需求,深化运用全国首个智慧税务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打造产学研一体创新基地。

十、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省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税务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扛牢抓实税务法治建设职责,确保全省税务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强调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税务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2022年,在省税务局党委的统筹下,省税务局、阳江市税务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共3个项目获评广东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始终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定不移把法治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改革创新和各项税收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法制专题培训,要求全省税务干部尤其是各级税务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党纪法规,更要系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成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全力打造德才兼备的广东税务法治人才队伍。强化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将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持续开展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加大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法治人才,推进法治人才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税收职能,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构建“一市一品”普法宣传矩阵,各市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普法,形成百花齐放的税收普法格局。积极参与2022年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推广活动,其中广东税务系统5支队伍在“法治护航湾区行”省、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总决赛获得“三银两铜”的佳绩。“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突破1600万,连续6年获评广东互联网政务论坛“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

2022年,省税务局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是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全省法治人才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等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精确执法进程,不断筑牢夯实依法治税工作基础,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广东税务法治建设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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