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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1 16:1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税收法治观,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积极推进“强基工程”在南粤大地落地见效,着力发挥法治对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税务实践的根本保障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省税务局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书记讲法治课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全省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探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省税务局党委深刻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垂管意识,坚决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责任,以最坚决最迅速最有力的行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认真依法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加力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平稳均衡有序组织税费入库。加强政策适用管理,既要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措施,又要规范政策执行口径,切实防范骗享错享风险。坚持“生财”与“聚财”双向发力,持续培育壮大优质税源,全力推动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二)倾力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实施。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善作善为,锚定大湾区“一点两地”重要定位,落实好中央各项政策支持,加强大湾区税收协调合作,切实加强粤港澳三地税收管理服务协同。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善作善为,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水平对外开放、“百千万工程”实施等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研究,持续巩固拓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治理、出口应征税货物监管等成果,扎实做好科创企业名单制管理、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秩序、水资源税改革等工作。

三、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

(一)着力夯实税费征管基础。围绕数字化对税费征管业务流程进行优化重构,着力推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欠税管理等基础征管流程全面完善升级。坚持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缴费人,将申报管理从单一申报环节延伸至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积极推进跨税费种数据质量治理,依托“数据+规则+责任”,进一步提升征管基础事项智能化审核、批量化处理、精细化管理能力,着力丰富拓展“一户式”“一人式”“一品式”等智能化应用产品。树牢“税费皆重”理念,着力完善税费一体、税费协同的征管流程体系。

(二)大力完善税收监管体系。以防范重点领域涉税风险为着力点,把“以数治税”理念贯穿税收监管全过程,深入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工作,更好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持续完善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监管工作机制。

四、不断完善依法治税制度体系建设

(一)持续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工作力度,指导全省各市(区)税务局对本系统发布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和日常清理,持续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

(二)狠抓税收执法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优化税收法治源头治理,坚持“一张清单明权责”,编写完善权责事项的《广东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范本》,组织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完成本机关权责清单修订与公布工作,构建权责统一的税收执法体制。协助税务总局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社保费征缴法治化等制度建设工作。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提升税务执法效能。进一步落实落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部署,围绕税费征收、行政处罚、进户执法等涉企重点执法事项,扎实开展源头治理,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认真落实“首违不罚”规定,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稳妥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持续强化说理式执法,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水平和税费治理效能。

(二)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深化依法治税与引导合规经营有机贯通,强化精准监管、精准打击,坚决落实税法,形成震慑,积极引导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有序开展打击虚开骗税等专项行动,依托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机制开展“联合利剑2025”行动。贯通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案例曝光,着力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生态。

六、积极妥善化解涉税费矛盾争议

(一)不断提升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高质量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努力让每一个申请人在复议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稳妥开展行政应诉,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建立行政复议诉讼执法反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案件反映出的税务执法风险事项,并以下发典型案例的形式进行提示提醒,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类执法”的示范效应。

(二)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坚持不断完善信访维稳风险排查、多元协调、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等机制,及时识别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税费征管、重点税源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征管、服务、执法不当引发信访矛盾纠纷,完善稳控化解台账,做到问题清楚、措施具体、化解到位,全年信访工作平稳有序。

七、全面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一)强化税务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建设。统筹开展层级督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项目,一体推进督察审计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情形清单式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标准,激励税务干部担当作为。

 (二)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建设。抓细抓好税费服务信息、执法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扎实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稳妥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将涉税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推动税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评价。

八、多措并举夯实税收法治建设基础

(一)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水平。深入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依托执法资格考试、学法考试、“强基”培训等推动法治学习全覆盖、见实效。加强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注重实战锻炼,轮动式、递进式培养公职律师,发挥好公职律师在参与法制审核、化解税企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税费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税收工作职能,扎实开展税费法治宣传教育,以“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节点为契机,持续擦亮“税路通·粤通四海”等税收普法品牌,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税费法律法规政策等重点内容,着力营造全民学法浓厚氛围,推动税收普法宣传从“单向灌输”转向“双向互动”,在法治实践全过程同社会公众保持良性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2026年,省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省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守牢依法治税这条税务工作的生命线,在正确的税收法治观的指引下,一体推进政治机关建设、组织税费收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等各项重点工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广东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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